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关于洛宁县陈吴乡韦寨村通村公路工程采购公告
洛阳筑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陈吴乡韦寨村通村公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陈吴乡韦寨村通村公路工程
二、采购编号:2019-10-31
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19)0197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324317.00 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土方开挖回填、砼路面、砂砾垫层、培路肩等;
2、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工 期:60日历天;
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建设地点:洛宁县;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包。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8 年10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至少 6个月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 期 内 ) , 被 列 入 中 国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 年 11月7日至 2019 年 11 月13 日(北京时间)。
八、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 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18567666420,18567666421)。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 年11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
2、开启动及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3、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收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陈吴乡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62597195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筑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写字楼1404室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112800 18303681853
电子邮箱:luoyangzhujin@126.com
监督部门: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379-66231202
十四、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洛阳筑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