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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城郊乡卫生院洛宁县城郊乡卫生院DR、彩超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19-10-30 23:40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城郊乡卫生院的委托,就洛宁县城郊乡卫生院DR、彩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宁县城郊乡卫生院DR、彩超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2019-10-4号

代理机构编号: HBHJ-2019-1010 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495000.00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3、质量要求:合格;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包。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开标日期:2019 年 10月 29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七、磋商小组名单:李斌(组长)、路西明 、刘元超(业主代表)。

八、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人:河南颜施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价:(小写)¥ 481400 元 

(大写)肆拾捌万壹仟肆佰元整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投标质量:合格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宁县城郊乡卫生院 

地 址:洛宁县城郊乡 

联系人和电话:王女士   0379-6629699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翠微路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4层,

联系人和电话:刘先生 0379-60108566   

行政监督:洛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电话:0379-66231378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