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环保自动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澄清通知[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宁县环保自动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19)0172号
二、澄清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 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中2.2.9项中在文件转换格式时有隐藏部分未显示,现澄清为:
“系统应具备用户设置检测方法功能(应将柴油车和汽油车及黑烟车抓拍控制软件整合为一个统一软件管理),对于柴油车和汽油车同时检测状态,系统应具备柴油车和汽油车判别能力,判别方法可以如下:
①对于车辆信息库已有相关信息的车辆,根据检测时识别车牌信息调用数据库信息判别柴油或汽油车;
②对于车辆信息库中没有相关信息的车辆则通过由用户设定不透光烟度车辆判别限值(该值不同于排放限值,应设置专门的判别限值输入菜单)对车辆作临时判别,即假定超过判别限值的为柴油车,低于判别限值的为汽油车。”
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 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中6.2.1项中国内知名电脑品牌“待机时长:小于5小时”现澄清为:“待机时长:大于5小时”
注: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0379-66231202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1806室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379-60898285 13783176397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