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公文 > 其他文件

宁政办〔2019〕25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配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14 00:59 来源:县政府办


宁政办〔2019〕25号


各乡()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宁县配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13日


洛宁县配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确保我县ETC用户发展目标如期完成,根据洛阳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相关安排,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精神,进一步提高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减少收费站拥堵,方便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运输通行环境

(二)目标任务。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大力推广普及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安装与使用确保2019年底前全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90%以上,县内高速公路入口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5%以上。按照洛阳市2019年各县(市、区)发行目标任务,我县2019年在籍车辆为42693辆,至年底用户发展目标为42001辆,减去现有用户16439辆,2019年8-12月,全县在籍汽车需新增ETC用户25562辆。

二、工作任务

根据洛宁县内普通公路没有收费公路的实际,我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配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点任务是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为此明确工作任务如下:

1.摸清车辆底数。由交警大队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乡(镇)私有车辆详细数据信息,为ETC安装任务划分提供数据支撑。根据相关数据,将全县2.56万辆ETC发行任务分解至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和县直各局(委)、各企事业单位。

责任单位: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9年810日

2.加大安装力度。加快ETC推广安装力度和进度,完成既定目标ETC安装任务数,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在籍车辆90%以上ETC设备安装率完成辖区内在籍汽车ETC免费安装任务。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3.完善服务网点。加密ETC安装网点,方便群众快速便捷安装,要组织发行单位、市场金融机构及其他合作机构开展多渠道发行,采取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集中上门安装等服务,便利车辆安装ETC设备组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及农商银行等利用各自商业银行网点、汽车销售点、高速公路洛宁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以及2个机动车管理和检测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人民银行洛宁县支行、金融工作局、县内各商业银行

完成时间:2019年8月底

4.强化引领示范。组织公务用车、国有企单位车辆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率先2019年8月底之前完成ETC安装。确保公务用车率先实现ETC车载设备安装全覆盖,同时引导其它企业和私家车积极安装ETC车载设备。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国资办县卫健委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5.推动营运车辆安装。组织相关客货运企业完成营运车辆ETC安装,减少企业通行成本。组织出租车公司实现ETC设备与出租车计价器之间通信,方便出租车乘客获取通行费发票。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6.强化财政保障。做好公务用车推广ETC工作资金保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公务用车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的通知(豫交文〔2018〕441号)要求,全县公务车辆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安装ETC,设备安装费用从公务用车车辆运维费等相关支出中列支。自2020年1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报销公务车辆在高速公路现金缴费通行费票据。

责任单位: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7.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配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洛宁县支行等单位参加的洛宁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配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责任落实。定期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政府和市交通运输

(二)做好资金支持ETC车载装置安装资金采用发行机构、市场金融机构及其他合作单位自筹。

全面做好配合。在高速公路企业增加ETC收费车道,改造扩展原有收费站等相关设施工作中,涉及经营范围、土地性质等方面审批的,县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要依照法律法规在政策、资金、税收上给予支持

(四)强化考核监督。配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日报告、周排名、旬通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ETC推广安装各合作银行的发行网点建设、政策宣传、安装服务和ETC发行任务完成情况每日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排名通报。

 

附件:洛宁县配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洛宁县配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

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志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新文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杨洪博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编办主任

刘海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新波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崔书涛  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丽丽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耀武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公路局长

        吉荣武  县国资办主任

        张国锋  人行洛宁县支行副行长

            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李双霞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马耀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