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交通运输局洛宁县环保自动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洛宁县环保自动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环保自动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洛宁政采磋商(2019)017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9-10-1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170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1 包。主要为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一套(详见磋商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3、供应商须提供最近半年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5、供应商必须具备项目内容中的制造或设备维护及本地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日。
八、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
潜在供应商知道磋商信息后,应及早获取磋商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将不再延长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19 年10 月 31 日下午 2 : 30 。
十、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
2、开启及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
3、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的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系人和电话:张女士 0379-66231202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天汇中心1806室
联系人和电话:彭女士 0379-60898285 13783176397
十四、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