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高级中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高级中学委托,就洛宁县高级中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高级中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洛宁政采磋商(2019)0139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9-08-14
三、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1包。主要为 电教设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3预算控制金额:668570.00元
3.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3.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3.6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4.1发布时间:2019年9月18日;
4.2发布媒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
5.1评审时间:2019年10月11日
5.2评审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关晓梅、董锦凤、赵全河
七、成交人信息如下:
成交人名称:郑州兰盾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郑州二七区苑陵街16号9层900号。
八、成交金额:陆拾陆万伍仟叁佰壹拾元整(¥665310.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洛宁县高级中学
地 址:洛宁县凤翼路东段北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26960000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宝龙城市广场F座2单元1201室
联 系 人:靳女士
电 话:0379-60258988、13015555868
邮 箱:hnztlyfgs@126.com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