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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19-09-25 17:12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19)0120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10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9月23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采购内容:


标段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包1

1

单项调解桌

森拉堡

11

3850

2

双项调解桌

森拉堡

8

4930

3

庭审话筒

鹅劲

5

3000

 

标段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包2

 

1

计算机

联想

20

5180

2

打印机

惠普

15

3380

3

扫描仪

柯达

6

12950

4

装订机1

得力

2

2300

5

装订机2

得力

10

850


包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1

洛阳圣慕实业有限公司

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中段凌宇酒店后院209室

95490.00元

2

河南新乐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市涧西区延安路富地国际B907室

240000.00元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陈方焕、凌鸣功、连建学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新宁大道中段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15730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105室

联系: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916939

发布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