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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农村公路所关于洛宁县2019年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时间:2019-09-24 02:13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招标条件:

    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农村公路所的委托,就洛宁县2019年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2019年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

2.2 采购编号:2019-08-30

2.3招标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19)0144号

2.4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境内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 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9540970元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工程质量: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要求: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要求:优良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交通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无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须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交通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文件须附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4拟派项目安全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 证);(投标文件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 证)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5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自2019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和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两年的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9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11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以接受;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8:00时。(通过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4.2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jy.cn/TPFront/default.aspx)点击“交易登录”--“投标人登录”,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为:0371-96596转人工接听,或18567666420,18567666421))。请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黄曦13584428715,QQ:1442914181;张广垒15753803441,QQ:72949931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洛宁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洛宁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洛宁》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农村公路所

地 址:洛宁县长虹北路12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62376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29号院奥体花城二期3幢05(二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9922755转806

邮  箱:hnyhzjly@163.com

行政监督: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79-66231202


                                             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