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高级中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高级中学委托,就洛宁县高级中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1 包。主要为 电教设备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查询日期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材料扫描件: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八、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 2019 年 9 月 18 日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
九、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潜在供应商知道磋商信息后,应及早获取磋商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将不再延长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3、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的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79-66231378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