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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听力计和中耳分析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09-16 18:48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听力计和中耳分析仪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听力计和中耳分析仪采购

二、采购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19)0130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9-09-8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19.9万元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4.1 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共一个标段。

4.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

4.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 质量要求:合格。

    4.5 质保期:一年起(厂家出厂质保时间比代理商质保时间长的,以厂家时间为准)。

4.6 采购内容:听力计和中耳分析仪(详情见附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接受进口产品。面向中小微(监狱、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6.1 须提供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2 须提供2019年02月至今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任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3 法定代表人本人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并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8年08月以来任意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明细。

6.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6.7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还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6.8 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或取得所投产品中国总代理或省级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专项授权书(若是省级总代理开具的授权书需同时出具中国总代理授权给省级总代理的有效销售授权书或协议书,授权书上需注明所投产品型号,其销售授权书或协议书为原件的扫描件);

6.9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6.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11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七、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 09月 16 日至2019年 09 月 25 日通过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 69921072 , 63922311 )。

十、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年9月 26 日上午09:00分。

十一、响应文件接收和开启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

2、开启及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的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恒信咨询网》发布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系人:韦先生

电  话:0379-66266125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采购项目及代理机构联系人:符先生

      电  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