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党校内园林及景观提升工程(园林)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洛宁县委办公室委托,就洛宁县党校内园林及景观提升工程(园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宁县党校内园林及景观提升工程(园林)项目,洛宁政采磋商(2019)0086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9-07-30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为栽植乔木、栽植灌木等 。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2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9年08月14日,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和广磊、王朝霞、周洲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濮阳市广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濮阳市清丰县瓦屋头镇中原油田钻井四公司北侧
八、成交金额:95200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刘振锋 注册证号:豫241171723365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中共洛宁县委办公室
地 址:洛宁县北凤翼路
联系人和电话:程先生 15037988538
十五、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和九都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1707室。
联系人和电话:杨先生 037969977822
监督单位: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7966261339
十六、附:洛宁县党校内园林及景观提升工程(园林)项目磋商文件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