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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乡四项措施推进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乡创建工作

时间:2019-08-05 19:38 来源:城郊乡政府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一是在各个行政村显要位置和主要街道悬挂食品安全横幅25条,在人员密集的余庄市场、崛山市场等分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大力营造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配备2辆宣传车,每逢集市巡回宣传。三是通过及时更新村级食品安全宣传栏、结合驻村工作队向群众讲解农产品、食品安全知识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残次伪劣产品的识别能力。通过以上措施落实,广大群众对食品、农产品安全乡创建工作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从乡农业服务中心抽调2名业务骨干通过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组建了乡农畜产品监督检测站,按照“省级农产品监管示范县”创建要求,做到了监管到村到基地,产品检测全覆盖。重点加强对各类果蔬农药含量和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并对排查检查出的其他隐患随时上报县级部门检测复核,严格实行农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准出售,不准上市销售。城郊乡东西跨度 15公里,属于城乡接合部,也是城区农产品主要供应区,现有42个规模养殖场,3000亩果蔬规模种植,登记注册的养殖、种植户多达60余家。乡农畜产品监督检测站从去年10月份正式运行以来,通过完善养殖、种植户产品检测定期报送制度,督促养殖、种植户自觉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截至目前,乡监测站已先后检查养殖场、蔬菜、瓜果生产基地80余次,抽检样品3100个,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5%以上。

  三、紧盯群体聚餐,确保群体性饮食安全。制定《城郊乡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建立和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制度,健全农村厨师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坚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双证”齐全、持证上岗。实行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指导,实现了指导、检查、监管的全覆盖;对全乡小作坊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无证无照、环境脏乱、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小作坊进行分类处理。至目前已取缔2家,下达整改通知书、正在整改7家。

  四、强化经营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督导机制。由乡食安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乡安监办、卫生院和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对辖区内的商店、食品摊点、农家宴、农畜产品种养殖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等进行全面走访检查、建档入册,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不达标的个体户,以及不符合农畜产品质量要求的商铺、摊点和养殖基地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责令关闭。 ( 图/文 城郊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