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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高中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19-07-24 01:45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高级中学委托,就洛宁县高中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宁县高中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9-05-33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编号:2019-05-33

三、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名称

数量

1

计算机教室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详见采购清单

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3预算控制金额:691993.5元

3.4质量标准:合格

3.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3.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4.1发布时间:2019年7月1日;

4.2发布媒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

5.1评审时间:2019年7月23日

5.2评审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米银法、张大革、邓平生

七、成交人信息如下:

成交人名称:河南新乐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延安路富地国际B907室 。

八、成交金额:688800.00元 。陆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洛宁县高级中学

地    址:洛宁县凤翼路东段北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5838861158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宝龙城市广场F座2单元1201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0258988、13015555868

邮    箱:hnztlyfgs@126.com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