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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旅游路(长虹路-文昌路)建设工程及监理项目(共3个标段)

时间:2019-05-13 17:53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旅游路(长虹路-文昌路)建设工程及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金。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旅游路(长虹路-文昌路)建设工程及监理项目

2.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90504号

代理机构编号:CQTZC-19-009号

2.3建设地点:洛宁县城区

2.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

一标段:施工(0+000~1+180)段:25831497.49元;

二标段:施工(1+180~2+272.255)段:23005199.81元;

三标段:监理标费率1.0%;

2.5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宁县旅游路(长虹路-文昌路)建设工程及监理。道路全长2272.255米,属城市次干路,红

线宽36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道路(沥青路面)、排水、电力、弱电、给水、绿化给水、箱涵工程。

2.6工期: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该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监督修补完工程缺陷止;

2.7招标范围:

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0标段划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只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一标段:施工(0+000~1+180)段

二标段:施工(1+180~2+272.255)段

三标段:监理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

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4、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18年03月以来连续12个月

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出之后);

6、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

日算起);

7、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以来承担过的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含2000万)的市政工程类似业绩一份,需提供中

标通知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2、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被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18年03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

日算起);

5、投标人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四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出之后);

6、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9年05月13日8:30至2019年05月17日18:0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

击“投标单位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

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文件费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5日上午09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宁县洛浦西路51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379-6623168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东、站西二路南易元国际大厦15层1527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379-66289886

邮    箱:cqtzcly@163.com

行政监督单位: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电话:0379-6626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