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寺沟河(兴宁路—滨河大道)治理坝顶透水砖地面工程(市政)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洛宁县寺沟河(兴宁路—滨河大道)治理坝顶透水砖地面工程(市政)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宁县寺沟河(兴宁路—滨河大道)治理坝顶透水砖地面工程(市政), HNCA2019-ZB04-038。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8-10-7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为洛宁县寺沟河(兴宁路—滨河大道)治理坝顶透水砖地面工程(市政),位于洛宁县。主要内容:路边石、人行道铺设、金属栏杆。
2、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18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9年5月6日;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六、磋商小组名单:丁晓峰、雷体艳、司松波。
七、成交人名称、地址及项目经理:
名称:洛阳福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洛宁县兴宁西路南竹园新村
项目经理:亢昊南
注册编号:豫241171719996
八、成交金额:
大写:捌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
小写:8518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宁县洛浦路51号
联系人:司先生
电 话:0379-6626187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联系人:史先生 李女士
电话:0379-60689513
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五、附:洛宁县寺沟河(兴宁路—滨河大道)治理坝顶透水砖地面工程(市政)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