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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获市政府批复

时间:2019-01-03 20:06 来源:县城乡规划局

  12月21日,《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获市政府批复(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成为洛宁县规划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洛宁县城乡总规修编工作圆满完成,洛宁今后18年的城乡发展蓝图至此敲定。

  批复指出,洛宁县城市性质定位是:豫西绿色产业基地、洛书文化旅游名城、山水宜居生态城市,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47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构建和谐共生的城乡关系。二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5年,县城人口达到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26.3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9.93平方米。

  批复强调,要加强规划管理。规划建设要注重体现本地特色,传承历史文脉,重点做好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实施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批复要求,要严格遵守“多规合一”的原则,加强县域生态红线保护区、基本农田及文物保护用地重点管控。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批复还就南部生态涵养区、百城提质工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