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公告(长水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于2018年12月20日正式启动,县委第三巡察组将采取乡村联巡方式,进驻长水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30日。
二、巡察对象
(一)长水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后备干部;
(二)长水镇镇直机关办、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
(三)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范围。
三、巡察任务
(一)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突出问题;
(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
(三)选人用人工作导向不正确,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敷衍应付,“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等违反党的纪律问题;
(六)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上,政治引领不力,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等问题;
(七)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八)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作风不实,搞形式主义,致使扶贫工作推进出现迟滞、延误,或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问题;
(九)“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十)作风不民主、履职不廉洁,侵占集体财务、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十一)懒政怠政、违反政策、谋取私利等不作为、乱作为、妄作为、胡作为等问题;
(十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推动不力和失职渎职等问题;
(十三)“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
(十四)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重点受理对上述被巡察对象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县委巡察组联系方式
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组驻地:长水镇人民政府院内
接受举报电子信箱:lnxwxccsz@163.com
接收短信和电话举报手机:18937968853
中共洛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