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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时间:2018-12-10 18:01 来源:县司法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的重要部署,洛宁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洛宁县司法局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武成、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雪峰及县人大、政协部分工委主任到现场指导参与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一是在学校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有关宪法的宣传标语。二是在县城主要街道、广场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宣传版面、发放宪法读本、法治宣传袋、围裙、日历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在宾馆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的宣传教育。四是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走访入户,为村民送去了法治宣传日历等资料,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

  截止目前,共发放法治宣传图书2000本,法治宣传围裙2000余个,法治宣传日历3000余份,法治宣传购物袋2000余个,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