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10-17 19:55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JPZX-1808
一、招标条件
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农业局委托,对洛宁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2.2、项目招标编号:JPZX-1808
2.3、财政审批编号:宁财采[2018]-10-1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投资:约631.86 万元
2.6、建设地点:洛宁县长水镇
2.7、工程内容:钢结构秸秆收储棚的建设。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标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9、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1#、2#钢结构收储棚的建设;其中1#钢结构收储棚的建筑面积为3485.06平方米,檐口高度:8米,跨度26米,2#钢结构收储棚建筑面积为1422.2平方米,檐口高度:8米,跨度12米。
二标段:3#、4#钢结构收储棚的建设;其中3#钢结构收储棚的建筑面积857.29平方米,檐口高度:8米,跨度28米,4#钢结构收储棚的建筑面积1102.87平方米,檐口高度:8米,跨度26米
2.10、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2016/2017)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
③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或近6个月)中任意2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据(完税证明原件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并评定三年以上(2005年前评定职称的提供单位真实性承诺、2005年后评定的职称提供人事部门官网截图);同时提供项目经理个人、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提供在本单位近12个连续缴纳的可查询或可核实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加盖社保部门鲜章).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不小于本工程拦标价的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网页版中标公告截图(或付款发票底联),四者缺一不可);
(5)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及项目经理签字);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包含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师)、资料员、质检员),均需提供上岗证、单位为其连续缴纳满一年(2017年8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在本单位近12个连续缴纳的可查询或可核实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加盖社保部门鲜章)。
(7)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名应法人亲自签注,不接受代签或其他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单位为其连续缴纳满一年(2017年8月以来)的社保证明及被授权人的真实可查的身份证;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9)本省企业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需另行提供进省备案资料的查询结果。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7日8:30至2018年 10月23日18: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交易系统进行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55)。
潜在供应商知道采购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农业局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0379-662200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0226680 61299303-888
行政监督: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9-66261339
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项目编号:JPZX-1808
一、招标条件
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农业局委托,对洛宁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2.2、项目招标编号:JPZX-1808
2.3、财政审批编号:宁财采[2018]-10-1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投资:约631.86 万元
2.6、建设地点:洛宁县长水镇
2.7、工程内容:钢结构秸秆收储棚的建设。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标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9、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1#、2#钢结构收储棚的建设;其中1#钢结构收储棚的建筑面积为3485.06平方米,檐口高度:8米,跨度26米,2#钢结构收储棚建筑面积为1422.2平方米,檐口高度:8米,跨度12米。
二标段:3#、4#钢结构收储棚的建设;其中3#钢结构收储棚的建筑面积857.29平方米,檐口高度:8米,跨度28米,4#钢结构收储棚的建筑面积1102.87平方米,檐口高度:8米,跨度26米
2.10、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2016/2017)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
③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或近6个月)中任意2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据(完税证明原件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并评定三年以上(2005年前评定职称的提供单位真实性承诺、2005年后评定的职称提供人事部门官网截图);同时提供项目经理个人、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提供在本单位近12个连续缴纳的可查询或可核实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加盖社保部门鲜章).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不小于本工程拦标价的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网页版中标公告截图(或付款发票底联),四者缺一不可);
(5)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及项目经理签字);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包含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师)、资料员、质检员),均需提供上岗证、单位为其连续缴纳满一年(2017年8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在本单位近12个连续缴纳的可查询或可核实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加盖社保部门鲜章)。
(7)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名应法人亲自签注,不接受代签或其他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单位为其连续缴纳满一年(2017年8月以来)的社保证明及被授权人的真实可查的身份证;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9)本省企业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需另行提供进省备案资料的查询结果。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7日8:30至2018年 10月23日18: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交易系统进行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55)。
潜在供应商知道采购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农业局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0379-662200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0226680 61299303-888
行政监督: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9-66261339
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