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兴华镇易地扶贫搬迁住宅室外雨污水、电气项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18-10-09 01:25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兴华镇易地扶贫搬迁住宅室外雨污水、电气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洛宁县兴华镇易地扶贫搬迁住宅室外雨污水、电气项目工程
1.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7-30-02号
二、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洛宁》。
3.2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7日
四、磋商信息
4.1 磋商日期:2018年9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4.2 磋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4.3 磋商小组名单:张鹏旋、高兴辉、郭岩伟(采购人评委)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河南九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安阳市殷都区商都路殷都区检察院配楼4楼
成交价:1035000.00元
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永正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31444360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六、公告期:2018年9月30 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洛宁》
八、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10245元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838821887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电子邮箱:hnydlys@163.com
行政监督及电话: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79-66261339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8年09月29日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洛宁县兴华镇易地扶贫搬迁住宅室外雨污水、电气项目工程
1.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7-30-02号
二、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洛宁》。
3.2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7日
四、磋商信息
4.1 磋商日期:2018年9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4.2 磋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4.3 磋商小组名单:张鹏旋、高兴辉、郭岩伟(采购人评委)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河南九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安阳市殷都区商都路殷都区检察院配楼4楼
成交价:1035000.00元
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永正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31444360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六、公告期:2018年9月30 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洛宁》
八、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10245元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838821887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电子邮箱:hnydlys@163.com
行政监督及电话: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79-66261339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8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