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兴华镇袁洼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09-27 23:34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兴华镇袁洼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兴华镇袁洼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
1.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82903号
1.3建设地点:洛宁县兴华镇;
1.4项目总投资:1967745.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41158.00元;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7计划工期:50日历天;
1.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备案标准;
1.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1.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1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1.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需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颁发注册建造师证书之日算起至磋商之日止);
5.供应商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颁发技术职称证书之日算起至磋商之日止)。
6.供应商需提供自2015年9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7.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17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8.信用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清晰打印的信用等级网页截图,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截图,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
3.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08时30分至2018年10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潜在供应商知道磋商信息后,应及早获取磋商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将不再延迟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1室。
五、磋商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华镇。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18137715997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2区31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379-63245316
电子邮箱:hnqs66666@163.com
行政监督: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379-66231202
采购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兴华镇袁洼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
1.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82903号
1.3建设地点:洛宁县兴华镇;
1.4项目总投资:1967745.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41158.00元;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7计划工期:50日历天;
1.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备案标准;
1.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1.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1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1.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需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颁发注册建造师证书之日算起至磋商之日止);
5.供应商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颁发技术职称证书之日算起至磋商之日止)。
6.供应商需提供自2015年9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7.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17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8.信用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清晰打印的信用等级网页截图,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页截图,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
3.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08时30分至2018年10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潜在供应商知道磋商信息后,应及早获取磋商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将不再延迟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1室。
五、磋商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华镇。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18137715997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2区31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379-63245316
电子邮箱:hnqs66666@163.com
行政监督: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379-66231202
采购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