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贫困村与非贫困重点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小界乡)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18-09-07 18:24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贫困村与非贫困重点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小界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贫困村与非贫困重点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小界乡)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8】-08-08-06号
二、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扶贫资金,1180905元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供货期:7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2、质保期:十年,第六年免费更换一次同规格全新电池
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项目内容:太阳能一体化路灯采购,共计421套
四、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6.1 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洛宁》。
6.2 竞争性磋商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1日
六、磋商信息
7.1 磋商日期:2018年9月4日下午15时00分。
7.2 磋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3 磋商小组名单:刘删中、刁锐民、杨红海(采购人评委)
七、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洛阳康华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阳市洛宁县产业集聚区四号标准化厂房
成交价:1178800.00 元
成交人标的物名称、品牌型规格、数量、单价
八、公告期:2018年9月7 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洛宁》
九、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16430元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592011933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电子邮箱:hnydlys@163.com
行政监督及电话: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79-66261339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8年09月06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贫困村与非贫困重点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小界乡)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8】-08-08-06号
二、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扶贫资金,1180905元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供货期:7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2、质保期:十年,第六年免费更换一次同规格全新电池
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项目内容:太阳能一体化路灯采购,共计421套
四、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6.1 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洛宁》。
6.2 竞争性磋商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1日
六、磋商信息
7.1 磋商日期:2018年9月4日下午15时00分。
7.2 磋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3 磋商小组名单:刘删中、刁锐民、杨红海(采购人评委)
七、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洛阳康华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阳市洛宁县产业集聚区四号标准化厂房
成交价:1178800.00 元
成交人标的物名称、品牌型规格、数量、单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1 |
LED光源 |
万乘WSL5001 |
421 |
449.68 |
2 |
光伏组件 |
万乘P40-36 |
421 |
479.67 |
3 |
锂电池 |
万乘12/20AH |
421 |
1239.11 |
4 |
控制器 |
远方SDL-LI |
421 |
399.71 |
5 |
挑臂 |
万乘1.2米 |
421 |
231.83 |
八、公告期:2018年9月7 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洛宁》
九、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16430元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592011933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电子邮箱:hnydlys@163.com
行政监督及电话: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79-66261339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8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