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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贫困村与非贫困重点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小界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08-22 02:50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贫困村与非贫困重点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小界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洛宁县贫困村与非贫困重点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小界乡)

1.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8-08-06号

1.3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1.4最高预算限价金额:1180905元

1.5供货期:7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1.6质保期:十年,第六年免费更换一次同规格全新电池

1.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8项目内容:太阳能一体化路灯采购,共计421套

2、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4 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 须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4. 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18:00前(北京时间);

4.2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投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投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投标文件获取时间。

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文件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9月4 日下午15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磋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洛宁》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592011933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电子邮箱:hnydlys@163.com

行政监督及电话: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79-66261339


2018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