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18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兴华镇旺洼村、烟洞村饮水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18-07-16 23:55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2018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兴华镇旺洼村、烟洞村饮水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2018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兴华镇旺洼村、烟洞村饮水工程
二、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6-06-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预算控制金额:1214710.98元,其中:一标段:兴华镇旺洼村饮水工程,611371.37元;二标段:兴华镇烟洞村饮水工程,603339.61元。
2、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项目地点:洛宁县兴华镇境内
4、工 期: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9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7月11日9时整;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谈判小组:杨谈蜀(组长)、李向红、马会灿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一标段:兴华镇旺洼村饮水工程
成交人名称:河南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编号:张旭乐豫241161693427
注册地址:林州市采桑镇行政路南段37号
二标段:兴华镇烟洞村饮水工程
成交人名称: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编号:高栋 川251141524101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鞋都南路139号8栋2层2号
七、成交金额:一标段:兴华镇旺洼村饮水工程:605000.00元,二标段:兴华镇烟洞村饮水工程:602480.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8年7月16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本项目代理费:一标段:兴华镇旺洼村饮水工程:6050.00元,二标段:兴华镇烟洞村饮水工程:602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兴华镇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838821887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 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86546
邮 箱:yuxinluoyang@163.com
十四、附洛宁县2018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兴华镇旺洼村、烟洞村供水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6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2018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兴华镇旺洼村、烟洞村饮水工程
二、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6-06-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预算控制金额:1214710.98元,其中:一标段:兴华镇旺洼村饮水工程,611371.37元;二标段:兴华镇烟洞村饮水工程,603339.61元。
2、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项目地点:洛宁县兴华镇境内
4、工 期: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9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7月11日9时整;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谈判小组:杨谈蜀(组长)、李向红、马会灿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一标段:兴华镇旺洼村饮水工程
成交人名称:河南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编号:张旭乐豫241161693427
注册地址:林州市采桑镇行政路南段37号
二标段:兴华镇烟洞村饮水工程
成交人名称: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编号:高栋 川251141524101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鞋都南路139号8栋2层2号
七、成交金额:一标段:兴华镇旺洼村饮水工程:605000.00元,二标段:兴华镇烟洞村饮水工程:602480.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8年7月16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本项目代理费:一标段:兴华镇旺洼村饮水工程:6050.00元,二标段:兴华镇烟洞村饮水工程:602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兴华镇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838821887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 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86546
邮 箱:yuxinluoyang@163.com
十四、附洛宁县2018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兴华镇旺洼村、烟洞村供水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