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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暨迎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等工作汇报,研究听取其他有关事项

时间:2018-06-07 17:46 来源:县环保局

6月6日上午,洛宁县人民政府县长周东柯主持召开洛宁县政府2018年第六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暨迎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扬尘治理攻坚工作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有关情况汇报,以及研究《高纯材料及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项目投资合同》和听取近期信访稳定工作安全生产等六个专题工作情况汇报。


会上,首先集体学习了全国第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分别听取了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暨迎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扬尘治理攻坚工作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三个专题汇报;研究了《高纯材料及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项目投资合同》,听取了《近期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六个专题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组织对包括河南在内的8个省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10个省区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5月24日至28日,栗战书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在河南省安阳市、郑州市、洛阳市,实地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6月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县长周东柯要求,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履职第一年就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要突出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意义,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开展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贯彻落实,使之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中,是推动全党全国自觉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是形成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的需要;是推动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切实贯彻,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需要;是推动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业全面落实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法律责任,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的需要;是大力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自觉履行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的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全力以赴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迎检工作和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工作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扎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问题。同时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凝全县之智聚全县之心举全县之力全力打造美丽洛宁。县领导赵红艺、陈路楠、马怀庆、韩丽莉、唐东斌、杨盛、李宏峰、高铁栓、张宝贵出席会议,余三才、张鑫、以及政府办、督察局负责人列席会议,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农业局、畜牧局、规划局、财政局、人社局、信访局、安监局、招商局、工商局、纪检委、法院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18个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县环保局 鲍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