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滨河公园坝体绿化工程(二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时间:2018-05-24 01:41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洛宁县滨河公园坝体绿化工程(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滨河公园坝体绿化工程(二标段)
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04-26-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1)挖一般土方2)种植土回(换)填3)喷播植草(灌木)籽等
2.2 投资金额:854538.06元。
2.3 工 期:45日历天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6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三、公告日期及媒介
公告日期: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5日
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
四、评标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5月2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竞争性谈判小组名单:马丽娟、魏庆玲、赵留香
五、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
按照谈判响应人最终报价高低,推荐成交人如下:
成交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成交价(最终报价):828900元
企业注册地: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
项目经理姓名:樊娇阳
注册编号;豫241151583602
六、发布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宁县洛浦路
联 系 人:徐主任
电 话:13007579065
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1单元1101室
联 系 人:黄女士、郜先生
电 话:0379-65260919 17153623111
邮 箱:gdhllygs@163.com
行政监督: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9-66261339
各有关参与方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书面质疑文件一并(传真、邮寄不予受理)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以质疑文件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滨河公园坝体绿化工程(二标段)
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04-26-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1)挖一般土方2)种植土回(换)填3)喷播植草(灌木)籽等
2.2 投资金额:854538.06元。
2.3 工 期:45日历天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6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三、公告日期及媒介
公告日期: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5日
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
四、评标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5月2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竞争性谈判小组名单:马丽娟、魏庆玲、赵留香
五、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
按照谈判响应人最终报价高低,推荐成交人如下:
成交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成交价(最终报价):828900元
企业注册地: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
项目经理姓名:樊娇阳
注册编号;豫241151583602
六、发布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宁县洛浦路
联 系 人:徐主任
电 话:13007579065
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1单元1101室
联 系 人:黄女士、郜先生
电 话:0379-65260919 17153623111
邮 箱:gdhllygs@163.com
行政监督: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9-66261339
各有关参与方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书面质疑文件一并(传真、邮寄不予受理)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以质疑文件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