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精神及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要求,按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县委将派出巡察组对全县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8年5月15日—6月30日。
二、巡察内容
本次巡察将突出查找2017年以来易地扶贫搬迁、饮水安全资金使用中的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2016年、2017年扶贫巡察过的党组织进行“回头看”。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着力发现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一)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工作棚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二)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搞形式主义,致使扶贫工作推进出现迟滞、延误,或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帮扶单位对定点扶贫工作不重视、帮扶措施不到位,派出干部不得力、不认真履行帮扶职责等问题;
(四)在脱贫攻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审核把关不严、失职渎职或截留挪用、私分贪占、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私存私放等问题;
(五)在脱贫攻坚项目的申报、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暗箱操作、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问题。
(六)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法问题。关注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干预工程招投标并从中谋利等问题;农村饮水安全、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项目中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脱贫攻坚项目被层层转包、雁过拔毛,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对工程虚估冒算、虚假验收,导致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被违规侵占、挪用等问题;易地扶贫搬迁、饮水安全等项目审批、落地情况,重点关注长期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项目质量差、建成长期闲置等影响扶贫效果的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县委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组驻地:中昊酒店406房间
接收短信和电话举报手机:18937968853
巡察组邮箱:lnfpzxxc2018@163.com
中共洛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