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滨河公园坝体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8-05-15 01:40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洛宁县滨河公园坝体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滨河公园坝体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
2、项目地点:洛宁县滨河公园
3、项目编号:HNZB-20180522
4、投资金额:约194.102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 期: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包栽包活)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提供2017年1月以来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且无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市政、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职称满三年);
5、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0月1日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社保部门官网上有效的截图;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途径及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6、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部门审计合格的2014、2015、2016年审计报告;
7、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须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5月 15日8:30时至 2018年5月17 日18: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253308)。
4.3、潜在投标人知道采购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4、招标文件售价: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5月 25 日 下 午15时0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宁县洛浦西路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399238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18幢11层2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13618
邮 箱:hnzbzb01@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及电话: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0379-66261339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滨河公园坝体绿化工程一标段工程
2、项目地点:洛宁县滨河公园
3、项目编号:HNZB-20180522
4、投资金额:约194.102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 期: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包栽包活)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提供2017年1月以来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且无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市政、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职称满三年);
5、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0月1日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社保部门官网上有效的截图;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途径及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6、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部门审计合格的2014、2015、2016年审计报告;
7、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须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5月 15日8:30时至 2018年5月17 日18: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253308)。
4.3、潜在投标人知道采购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4、招标文件售价: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5月 25 日 下 午15时0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及《中国·洛宁》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宁县洛浦西路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399238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18幢11层2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13618
邮 箱:hnzbzb01@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及电话: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0379-6626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