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政通路(凤翼中路—兴宁中路)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8-04-25 01:48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洛宁县政通路(凤翼中路—兴宁中路)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洛宁县政通路(凤翼中路—兴宁中路)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226-01号
2.2项目名称:洛宁县政通路(凤翼中路—兴宁中路)改造工程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总投资:约106万左右
2.5建设地点:洛宁县政通路
2. 6工程概况:本次改造的政通路位于洛宁县内,北起凤翼中路,南至兴宁中路,全长227.804米。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为0.5米(人行道)+5.5米(车行道)+0.5米(人行道)。改造内容:1)车行道加铺沥青面层;2)破除新建人行道;3)更换原侧石为花岗岩侧石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无其他在建项目(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6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近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3.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企业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1份(2015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3.9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11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4月25日8:30至2018年4月27日18:00时(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或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进行报名。
4.2本次招标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或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253318)。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注:潜在响应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将不再延迟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
6.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或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中国·洛宁》公告。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宁县洛浦西路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39923895
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88号1-2-2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56603、13015555868
电子邮箱:hnztlyfgs@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6261339
9.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或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中国·洛宁》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018年4月24日
本采购项目洛宁县政通路(凤翼中路—兴宁中路)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洛宁县政通路(凤翼中路—兴宁中路)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226-01号
2.2项目名称:洛宁县政通路(凤翼中路—兴宁中路)改造工程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总投资:约106万左右
2.5建设地点:洛宁县政通路
2. 6工程概况:本次改造的政通路位于洛宁县内,北起凤翼中路,南至兴宁中路,全长227.804米。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为0.5米(人行道)+5.5米(车行道)+0.5米(人行道)。改造内容:1)车行道加铺沥青面层;2)破除新建人行道;3)更换原侧石为花岗岩侧石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无其他在建项目(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6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近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3.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企业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1份(2015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3.9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11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4月25日8:30至2018年4月27日18:00时(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或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进行报名。
4.2本次招标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或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253318)。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注:潜在响应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将不再延迟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
6.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或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中国·洛宁》公告。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宁县洛浦西路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39923895
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88号1-2-2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56603、13015555868
电子邮箱:hnztlyfgs@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洛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6261339
9.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或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中国·洛宁》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