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第一季度财政收支分析
3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较高增长,支出进度完成较好,实现一季度收支执行开门红。
一、财政收支情况
(一)财政收入
1、全口径财政收入
全县境内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42772万元,比去年同期37025万元增长15.5%。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10392万元,比去年同期9113万元增长14.0%;省级收入完成294万元,比去年同期97万元增长203.1%;县级收入完成32085万元,比去年同期27813万元增长15.3%。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2087万元,为年预算的30.4%,比去年同期27823万元增长15.3%,增收4264万元。其中:当月完成16572万元。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22603万元,同比增长31.5%,增收5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0.4%;非税收入完成9484万元,同比下降10.8%,减收1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9.6%。
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完成7058万元,同比增长2.7%,增收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2.0%,比去年同期24.7%下降2.7个百分点;地税部门完成15545万元,同比增长50.6%,增收5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4%,比去年同期37.1%提高11.3个百分点;财政部门完成9484万元,同比下降10.8%,减收1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9.6%。
分级完成情况是:县直累计完成26888万元,同比增长21.6%,增收4771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8%。乡(镇)级累计完成5199万元,同比下降8.9%,减收507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2%。
从各乡(镇)收入情况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的乡镇有10个,分别为:上戈镇515.53%、小界乡295.17%、长水镇128.53%、故县镇116.81%、城郊乡89.23%、回族镇42.74%、下峪镇18.39%、兴华镇12.34%、马店镇3.27%、山底乡0.86%;有8个乡镇增幅出现下降,分别为:罗岭乡-1.53%、东宋镇-34.75%、底张乡-35.48%、赵村镇-37.52%、城关镇-47.17%、陈吴乡-48.93%、涧口乡-63.94%、河底镇-90.49%。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位次情况
我县在市属9个县(市)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第8位、增幅排第3位、税收比重排第3位、税收增幅排第5位;在19个县(市)、区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第11位、增幅排第8位、税收比重排第7位、税收增幅排第9位。
(二)财政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6501万元,为年调整预算的41.9%,比去年同期86388万元增长11.7%,其中八项重点支出累计完成74955万元,同比增长11.2%。主要支出分项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35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51.7%,比去年同期12708万元增长2.6%。
(2)国防支出66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32.8%,比去年同期45万元增长46.7%。
(3)公共安全支出2476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23.1%,比去年同期2277万元增长8.7%。
(4)教育支出19572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35.8%,比去年同期20620万元下降5.1%。
(5)科学技术支出113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6.1%,比去年同期85万元增长32.9%。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77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52.8%,比去年同期659万元增长48.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7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68.2%,比去年同期11550万元增长22.7%。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99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51.0%,比去年同期14642万元下降3.7%。
(9)节能环保支出501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11.8%,比去年同期404万元增长24.0%。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990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93.1%,比去年同期5131万元增长114.2%。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4540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30.5%,比去年同期14205万元增长2.4%。
(12)交通运输支出3334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92.8%,比去年同期2546万元增长31.0%。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43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7.5%,比去年同期109万元增长122.9%。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4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32.2%,比去年同期74万元下降13.5%。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646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15.9%,比去年同期481万元增长34.3%。
(16)住房保障支出1409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39.8%,比去年同期787万元增长79.0%。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125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7.5%,比去年同期65万元增长92.3%。
(18)债务付息支出31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
全县基金预算支出1650万元,为年预算调整数的11.6%,比去年同期215万元增长667.4%。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16万元;其他支出34万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略高于全市增长水平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加上我县经济基础并不稳固,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相关部门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并贯彻落实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增长。截至3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2087万元,为年预算的30.4%,同比增长15.3%,比全市增长率高5个百分点。
(二)税收增幅有所回升,且占收入比重较高
全县税收收入完成22603万元,为年预算收入69131万元的32.7%,比去年同期18.8%增长13.9个百分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0.4%,比去年同期61.8%增长8.6个百分点。税收同比增长31.5%,增收5408万元。
1、五项主体税种略有增长,共完成收入7904万元,比去年同期7629万元增长3.6%,增收275万元,具体情况是:
增值税累计完成3879万元,比去年同期4513万元下降14.0%,减收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2.1%。受营改增政策影响,改征增值税累计入库16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99万元。
营业税累计完成-1万元,比去年同期1万元减收2万元。随着营改增政策贯彻落实,营业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3246万元,比去年同期2423万元增长34.0%,增收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1%。
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400万元,比去年同期301万元增长32.9%,增收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累计完成380万元,比去年同期391万元下降2.8%,减收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
2、9项小税种较去年同期显著增长,共完成14699万元,比去年同期9566万元增长53.7%,增收5133万元。具体完成情况是:资源税累计入库1497万元,比去年同期1644万元下降8.9%。房产税累计入库230万元,比去年同期381万元下降39.6%。印花税累计入库205万元,比去年同期90万元增长127.8%。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入库220万元,比去年同期285万元下降22.8%。土地增值税累计入库239万元,比去年同期230万元增长3.9%。车船使用税累计入库98万元,比去年同期85万元增长15.3%。耕地占用税累计入库6091万元,比去年同期6360万元下降4.2%。契税累计入库6119万元,比去年同期260万元增长2253.5%。
3、从分产业情况来看,第三产业比去年增幅较高,为税收增长贡献较大。主要行业情况分析:一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大幅增长,且占比较高。从截至3月底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全口径入库6236万元,同比增长3846.8%,增收6078万元,占税收比重为18.8%,主要是地税方面增收较高,完成6145万元,同比增收6124万元;二是其他行业高速增长。全口径其他行业税收收入6116万元,同比增长467.9%,增收5039万元,占税收比重为18.4%;三是采矿业全口径税收完成12873万元,同比增长4.8%,增收592万元,占税收比重为38.7%。
(三)非税收入略低于去年同期,且占比降低,收入结构进一步改善
非税收入累计完成9484万元,比去年同期10628万元下降1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6%,随着政府减政放权等改革措施深入推进,国家相继取消、停征和降标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预计今后非税收入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具体情况是:专项收入完成368万元,比去年同期353万元增长4.2%,增收1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364万元,比去年同期4098万元增长104.1%,增收426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6万元,比去年同期546万元下降97.1%,减收530万元。捐赠收入完成736万元,比去年同期60万元增长1126.7%,增收676万元。
(四)财政支出稳步增长,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支持社会经济发展,财政部门积极调度,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快了财政支出进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6501万元,同比增长11.7%,支出进度达到41.9%,有力保障了各项支出需要。与此同时,财政部门坚持为民理财的工作宗旨,转变理财观念,创新工作方法,从“花得多”向“花得好”转变,全力保障民生支出需要。截至3月,全县用于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保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服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79591万元,同比增长12.8%,占财政支出比重达82.5%。
三、建议及措施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强一高一率先”奋斗目标的重要一年,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要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紧抓财政收入不放松,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围绕财政收入目标,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支持重点行业和产业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培育新的增长点。一是进一步强化财源建设,主攻重大项目,增强财源后劲,提升财政实力。二是搞好驻点服务,对县重点企业,特别是对矿山企业,由税务部门派出人员驻点进行宣传培训和指导,提高纳税自觉性。三是强化督查,挖掘潜在财源,清查漏征漏管户,即由国税、地税、国土资源和其他相关部门联动,采取必要的手段对矿山企业和矿产品经营进行专门稽查,开发增量财源,避免税源流失。
(二)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以票控费、票款同步”的有关规定,做到应收尽收。按政策规范非税收入减免缓征管理,加大对私自减免缓征现象处理力度,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制定年度非税稽查任务计划,加强非税稽查,对非税收入实施动态监控、跟踪监督。实行非税收入周统计,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及时找差距、定措施,确保完成非税收入年度目标任务。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完善部门管理机制,加强支出调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专家评审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落实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按要求逐步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二是保障民生支出。大力支持“三农”发展,加强基层经费保障;保障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民生政策资金需求。三是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助推县级经济发展。四是推进脱贫攻坚,足额配套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坚决打嬴脱贫攻坚战。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县与乡(镇)的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科学标准、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发挥预算评审作用。二是深化税制改革。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抓好环保税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配合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三是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按照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建立完善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努力实现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财政监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内部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动态监管、协力合作”的大监督格局。
(县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