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关于洛宁县故县镇焦寺河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时间:2018-04-04 17:25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故县镇焦寺河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洛宁县故县镇焦寺河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
1.2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3-12-1号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投资概算:约1515985元人民币;
1.5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7计划工期:40日历天;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03月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洛宁》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3.1谈判日期:2018年4月2 日;
3.2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3.3谈判小组:程潜、赵利梅、王淑敏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1372500.00元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涛 注册编号:豫141161625331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政府办公楼后
六、本次采购系事项:
采购人: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故县镇
联系人:薛主任
电 话:13937973929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凝碧北街交叉口九鼎中和湾1号楼B座701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 037960600579
行政监督: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8837986558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03日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洛宁县故县镇焦寺河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
1.2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3-12-1号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投资概算:约1515985元人民币;
1.5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7计划工期:40日历天;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03月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洛宁》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3.1谈判日期:2018年4月2 日;
3.2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3.3谈判小组:程潜、赵利梅、王淑敏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1372500.00元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涛 注册编号:豫141161625331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政府办公楼后
六、本次采购系事项:
采购人: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故县镇
联系人:薛主任
电 话:13937973929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凝碧北街交叉口九鼎中和湾1号楼B座701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 037960600579
行政监督: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8837986558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