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西山底乡初级中学综合楼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时间:2018-03-29 23:32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洛宁县西山底乡初级中学综合楼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宁县西山底乡初级中学综合楼工程
二、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2-26-9号
三、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同时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15时30分整
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评委会名单:薛换平、赵士英、王炬
五、成交结果信息:
河南鑫鼎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为1893100.00 元 ;
地址:正阳县真阳镇西二环路
项目经理:张杰 注册编号:豫241151570850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西山底乡初级中学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35642918
地 址:洛宁县西山底乡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邮 箱:18003791006@163.com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行政监督:洛宁县住建局 0379-66261339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 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金额:16251.00元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一、项目名称:洛宁县西山底乡初级中学综合楼工程
二、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2-26-9号
三、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同时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15时30分整
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评委会名单:薛换平、赵士英、王炬
五、成交结果信息:
河南鑫鼎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为1893100.00 元 ;
地址:正阳县真阳镇西二环路
项目经理:张杰 注册编号:豫241151570850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西山底乡初级中学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35642918
地 址:洛宁县西山底乡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邮 箱:18003791006@163.com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行政监督:洛宁县住建局 0379-66261339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 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金额:16251.00元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