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上戈镇刘坟村小洼组路至刘坟组通组道路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18-03-21 18:10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洛宁县上戈镇刘坟村小洼组路至刘坟组通组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会议,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上戈镇刘坟村小洼组路至刘坟组通组道路建设工程
2、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2-8-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建设地点:洛宁县上戈镇
5、投 资 额:约94万元
6、工 期:30日历天
7、质 量:合格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二、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3月20日
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常兴明、崔红、杨竹卿
三、成交信息
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四、发布谈判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谈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783105699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323省道西200米
代理公司: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61123997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科大德园西区
行政监督: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87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18837986558
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法人代表出具加盖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上戈镇刘坟村小洼组路至刘坟组通组道路建设工程
2、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2-8-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建设地点:洛宁县上戈镇
5、投 资 额:约94万元
6、工 期:30日历天
7、质 量:合格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二、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3月20日
谈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常兴明、崔红、杨竹卿
三、成交信息
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四、发布谈判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谈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783105699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323省道西200米
代理公司: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61123997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科大德园西区
行政监督: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87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18837986558
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法人代表出具加盖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