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关于洛宁县城郊乡崛山小学宿舍楼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时间:2018-03-20 18:15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城郊乡崛山小学宿舍楼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洛宁县城郊乡崛山小学宿舍楼工程
1.2政府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1-15-5号
代理机构编号:HNYD-LY-2018-012
二、谈判项目要求
2.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663.8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洛宁县城郊乡崛山小学
2.3资金来源及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179574.83元
2.4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谈判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3.1谈判开标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10:00时
谈判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2谈判评标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11:30时
谈判评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四、谈判小组名单:杨涛军、马丽娟、张厚峰
五、谈判结果信息:
成交投标单位名称: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投标单位地址:安阳县崔家桥镇永康大道83号
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交报价: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柒仟元整(¥1177000.00元)
工 期:6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毛玉川
注册编号:豫 241151568493 专业类别:建筑工程
六、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6.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凤翼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625999696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29号32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8623586 15537920348
电子邮箱:yidaly@126.com
行政监督: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9-66261339
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招标人、监督单位和评委表示诚挚感谢!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洛宁县城郊乡崛山小学宿舍楼工程
1.2政府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1-15-5号
代理机构编号:HNYD-LY-2018-012
二、谈判项目要求
2.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663.8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洛宁县城郊乡崛山小学
2.3资金来源及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179574.83元
2.4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谈判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3.1谈判开标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10:00时
谈判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2谈判评标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11:30时
谈判评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四、谈判小组名单:杨涛军、马丽娟、张厚峰
五、谈判结果信息:
成交投标单位名称: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投标单位地址:安阳县崔家桥镇永康大道83号
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交报价: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柒仟元整(¥1177000.00元)
工 期:6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毛玉川
注册编号:豫 241151568493 专业类别:建筑工程
六、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6.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凤翼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625999696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29号32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8623586 15537920348
电子邮箱:yidaly@126.com
行政监督: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9-66261339
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招标人、监督单位和评委表示诚挚感谢!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