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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检察院组织开展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专题学习

时间:2018-03-20 01:18 来源:县检察院

3月16日下午,洛宁县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认真学习有关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文件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公新民主持会议。

会上,公新民副检察长向干警认真传达了省、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精神。

会议强调,一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对社会和网络上的一些错误或不当言论等要始终保持政治清醒、站稳政治立场;二要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在对外宣传、信息发布、接受采访等工作上,都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核把关,决不能随意为之、擅自发表不当言论;三要加强个人微信等自媒体管理,严格落实检察干警“使用微信十不准”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确保微信交流真实健康、充满正能量;四要加强机关网络监管,落实24小时监测机制,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