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的公告
时间:2018-03-13 18:31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2006年第21号)、《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洛宁县国土资源局拟对洛宁县老里湾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采矿权价款评估单位。
一、报名条件
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且近两年在洛阳地区从事过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熟悉洛阳地区地质状况及市场状况,愿意承担该项目。
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评估机构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专业人员情况、评估业绩、从业信用情况、评估质量保证承诺书。
三、报名期限
2018年 3 月 13 日至2018年 3月 22 日,过期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我局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
2、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另行通知摇号时间。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联系人: 王慧琼 马腾飞
联系电话:13721643111
13303798018
2018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