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城郊乡张坡村通组道路(6条)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8-03-13 18:00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城郊乡张坡村通组道路(6条)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城郊乡张坡村通组道路(6条)建设工程
2、项目地点:洛宁县城郊乡境内
3、政府采购编号:宁财采 [2018]03-02-2号
代理机构编号:NJYD18-LY-ZB-034号
4、预算金额:约154万元;
5、工 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内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需提供五位关键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
4、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2017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6、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7、投标人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8、投标人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9、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天上午0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地点。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售后不退、图纸按成本费收取。
四、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 、投标报名企业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报名企业提供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位关键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
4、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一年的连续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5、投标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的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
6、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7、投标人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8、投标人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9、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验证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须目录清晰且装订成册(活页夹形式装订),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城郊乡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62599969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1-2#1201室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379-69916877
行政监督:0379-66220998
2018年3月13日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城郊乡张坡村通组道路(6条)建设工程
2、项目地点:洛宁县城郊乡境内
3、政府采购编号:宁财采 [2018]03-02-2号
代理机构编号:NJYD18-LY-ZB-034号
4、预算金额:约154万元;
5、工 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内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需提供五位关键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
4、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2017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6、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7、投标人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8、投标人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9、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天上午0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地点。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售后不退、图纸按成本费收取。
四、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 、投标报名企业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报名企业提供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位关键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
4、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一年的连续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5、投标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的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
6、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7、投标人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8、投标人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9、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验证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须目录清晰且装订成册(活页夹形式装订),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城郊乡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62599969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1-2#1201室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379-69916877
行政监督:0379-66220998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