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故县镇、上戈镇、马店镇、兴华镇、涧口乡、长水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宁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故县镇、上戈镇、马店镇、兴华镇、涧口乡、长水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现委托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故县镇、上戈镇、马店镇、兴华镇、涧口乡、长水镇)
2.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02-22-1号
2.3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2.4项目内容:故县镇寻峪村93户364人、上戈镇庄子坪村20户60人、马店镇马东村39户147人、兴华镇西坡村73户281人、涧口乡涧口村11户26人、长水镇长水村48户179人;洛宁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住房标准按人均不高于25㎡计算,共需建房284套约26425㎡。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预算金额:约 4041万元
2.7工 期:18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报其中任意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故县镇寻峪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第二标段:上戈镇庄子坪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第三标段:马店镇马东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第四标段:兴华镇西坡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第五标段:涧口乡涧口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第六标段:长水镇长水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通过评定满三年以上;
3.5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技术负责人、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社保网站网页截图,截图中须标明查询网站网址及查询方式);
3.6须提供本单位五个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 )的岗位证书及劳务合同;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社保网站网页截图,截图中须标明查询网站网址及查询方式);
3.7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1份,(一标段:1000万以上;二标段:150万以上;三标段:400万以上;四标段:800万以上;五标段:70万以上;六标段:500万以上)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8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
3.9投标人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3.10外省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不予接受。
4、投标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4.1 报名时需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4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5本单位五个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6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4.7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
4.8投标人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1日,上午8:30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大厅;
5.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图纸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上午09:30 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故县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592010819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12楼12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379-69916877
电子邮箱:lynjy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