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洛宁的蓝天 我们还在坚守
时间:2018-02-22 23:39
来源:县环保局
为确保洛宁县城建成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造成的环境污染,大年三十上午,洛宁县攻坚办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戴耀武带领下,县环保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兵分三路对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及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围环境等敏感区域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人员下沉年货物资市场、居民小区、洛河县城段、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围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巡查。一是走进社区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督察人员在县环保局副局长杜虎勇、任小平及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郭保军带领下分别走进了回族镇、城关镇、城郊乡政府对各自辖区内社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对禁燃禁放情况宣传进行了走访,3个乡镇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开展了广泛宣传,居民及群众对禁燃禁放知晓率较高,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支持度达95%以上,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氛围浓厚。二是走进年货市场开展禁售专项检查。督察人员对兴宁路、永宁大道各沿街门店和建设路、文昌路、京宁路、长虹路等主要路段开展检查,大部分商户无销售烟花爆竹现象,也发现了极个别地摊有少量销售鞭炮现象,现场责令进行收回。三是对洛河水质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督查。县环保局局长戴耀武带领督察人员徒步查看了洛河县城段水质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洛河水质未发现异常;走进产业园区走访了园区内有关企业,对思源学校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周围环境进行了详细督查。经详查,对监测站点周围及附近(中医院、卫计委等单位、企业)未发现对空气监测点造成影响的污染源,并倡导机关单位、企业、居民及群众为洛宁蓝天和群众健康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