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环保志愿者 开展“保护碧水蓝天,拒绝烟花爆竹”宣传
时间:2018-02-12 18:25
来源:县环保局
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县城居民的“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意识,强力推进洛宁县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和第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2月10日,洛宁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联合洛宁县直幼儿园组织环保志愿者在洛宁县政府门前开展了以“保护碧水蓝天,拒绝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洛宁县城建成区禁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氛围,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让广大居民朋友们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环保志愿者们采取悬挂横幅、发送短信及微信、粘贴海报、发放《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烟花爆竹市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致广大群众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绿色出行、节能减排知识等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县城建成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营造了在县城建成区禁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氛围。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升了广大群众及市民的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意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安全防患意识,带动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到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中来,让群众沐浴着春天温暖的阳光,呼吸着新鲜空气,抬头看看蓝天白云,感受美丽环境的幸福,享受参与支持不放烟花爆竹的成果,强力助推生态洛宁、美丽洛宁建设,为圆满完成第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