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教育局关于洛宁县故县镇初级中学、河底镇杨坡中学两个运动场工程谈判公告
洛宁县故县镇初级中学、河底镇杨坡中学两个运动场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洛宁县故县镇初级中学、河底镇杨坡中学两个运动场工程。
1.2 采购编号:宁财采[2018]01-17-3号。
1.3 项目概况:洛宁县故县镇初级中学、河底镇杨坡中学两个运动场的硬化、划线,新建升旗台、围墙、跳远沙坑等。
1.4 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工 期:30日历天。
1.7 项目概算:1506729.45元。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9 付款方式:采用4:3:3的模式支付。
1.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11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12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 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2.1.2 须提供2017年5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谈判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且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7年5月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明细。
2.4 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5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5月以来已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明细。
2.6 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2.7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8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2.9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3. 投标报名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9日至2018年0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3.2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
3.2.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
3.2.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明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社保明细)、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3.2.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4.2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4.3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1日下午15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教育局
地址: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65004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行政监督单位: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9-66231681
2018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