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故县镇西岭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故县镇西岭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故县镇西岭村通组道路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01-25-13号;
代理机构编号:DCZBHT-2018-116;
2.3项目概况:该工程全长0.648公里,位于故县境内,是洛宁县通组道路中的一条,全线为单车道公路,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洛宁县故县镇西岭村;
2.6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资金:251.2656万元;
2.7工 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网络截图,须注明查询途径和网络连接);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至2016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8投标企业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02月07日至2018年02月12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4.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5)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人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
7)审计报告;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上述所有资料报名时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出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资料均须出示原件,并留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故县镇
联系人:薛先生
电 话:1393797392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14楼14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9-80872729
电子邮箱:dcgczxgs@126.com
行政监督:0379-66231202
2018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