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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栾川段 (洛宁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的公告

时间:2017-10-20 00:37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为确保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栾川段建设工程(洛宁段)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渑池至栾川高速公路洛宁段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地面附着物调查、丈量登记和征用土地工作公告如下:

拟征用土地的范围:征地起自河底镇石井平村,途径牛京村、前屯村、中村村、上营村、程岭村、麻延村、大明村过东宋镇杨树湾村跨渡洋河至城郊乡温庄村接郑卢高速,西行止涧口乡向南经陈吴乡,过嵩县、栾川至终点,洛宁境全长约36公里,拟征用土地4000亩,其中渑池至洛宁段全长15.05公里、占地约2023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一、即日起,县交通、国土、财政、公安、宣传等相关部门及河底、东宋、城郊、涧口、陈吴5个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洛阳市高速公路指挥部、渑栾高速项目公司,开展勘测定界、地面附着物调查、丈量登记。按照规定标准计算补偿费用,并实施补偿和安置,征地拆迁涉及到的村庄和单位要积极配合。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擅自修筑建(构)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正在修筑施工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停止作业,维持现状,配合调查丈量登记工作,不得突击抢建,否则按违法建筑拆除。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树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着物。对不听劝阻者,一律不予登记补偿,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当地政府和指挥部签证,单独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一律无效。

五、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栾川段项目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洛宁通行条件、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沿线群众要全力支持配合好工程的勘测定界和地面附着物调查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