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下峪镇人民政府关于洛宁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下峪镇镇区集中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下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下峪镇镇区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下峪镇镇区集中供水工程;
2.2 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1-09-01号;
2.3 招标控制价:2323974.31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建设地点:洛宁县下峪镇;
2.7 建设内容:洛宁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下峪镇镇区集中供水工程内含蓄水池,截流坝,输水管道,配水管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
2.8 资金来源:扶贫资金,100%落到到位;
2.9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2.10 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2.11 安全保证: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两年及以上(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为初始时间)相关工作经验。
(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17年01月份起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可查询网址。
3.5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注册五个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劳务合同及自2017年01月份起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查询网址。
3.6 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或中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自2017年01月份起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查询网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
3.7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8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份类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及可查询网址】;
3.9投标人须提供公告期限内企业所在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0 信誉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 年01月22日至 2018 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公告期限:2018年01月22日至 2018 年01月26日。
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通过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500.00元/套,图纸按成本费用收取,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以下资料原件备查,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1套(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和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五个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岗位证书;
(4)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个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自2017年01月份起连续近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查询网址;
(5) 提供2016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份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
(6)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
(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
(8) 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注:所附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预算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最终审核,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投标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依据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其它有关说明请咨询现场报名处。本项目投标报名资料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报名资料填报后不允许更换。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3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次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 洛宁县下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洛宁县下峪镇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379-66061810
代理机构: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凝碧北街交叉口中和湾一号楼B座701室
联 系 人: 秦女士
电 话: 0379-60600579
行政监督: 0379-66261339
2018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