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涧口乡高湾小学综合楼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洛宁县涧口乡高湾小学综合楼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并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涧口乡高湾小学综合楼项目
2.采购编号:HNHY-LY18005
3.财政审批编号:宁财采【2018】01-15-1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付款模式“433”
5.项目地点:洛宁县涧口乡 高湾小学校内
6.预算控制金额:983187.15元
7.招标内容:洛宁县涧口乡高湾小学综合楼,建筑面积597m²
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企业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房建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并评定两年以上;
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6、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1份,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资料、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7、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直接领取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含清单图纸),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10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网站上发布,公告期为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洛宁县教育局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65200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628055
行政监督机构: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8818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