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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教育局关于洛宁县涧口乡初级中学综合楼、赵村镇方村小学综合楼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8-01-10 17:27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就洛宁县涧口乡初级中学综合楼、赵村镇方村小学综合楼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洛宁县涧口乡初级中学综合楼、赵村镇方村小学综合楼工程

1.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1-05-1号;代理编号:GDZBDL-2018-012

1.3建设地点:洛宁县涧口乡、赵村镇

1.4建设内容:洛宁县涧口乡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建筑面积456.85m²;洛宁县赵村镇方村小学综合楼建设,建筑面积357.28m²。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预算金额:一标段约734021元,二标段约573598元

1.7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洛宁县涧口乡初级中学综合楼工程,第二标段洛宁县赵村镇方村小学综合楼工程

1.9工 期:90日历天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 投标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2.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2017年5月以来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须提供社保明细,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

2.5、供应商须出示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否则其谈判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

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2.7、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且无亏损。(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谈判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谈判时,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谈判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0日- 1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报名。

5.2、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发布公告之日起)。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企业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继续教育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6.1出售时间:2018年1月10日- 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6.2出售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6.3谈判文件售价:1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7.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24日15时00分;

7.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7.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2018年1月24日15时00分;

8.2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洛宁县教育局

地址: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26520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9-80878807  18103798807

邮箱:18103798807@163.com

监督部门:洛宁县住建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261339

十一、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