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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洛宁县规划领域工作开展“机动式”巡察

时间:2017-12-30 00:51 来源:洛宁县政府

12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县委第一会议室召开洛宁县规划工作汇报会,巡察组组长张谷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书记张献宇向巡察组汇报了洛宁县城乡规划工作开展情况。

张献宇指出,近年来,洛宁县委、政府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科学制定规划编制、严格规划审批、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规划监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变化及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的规划工作存在规划编制缺乏地域特色、执法难度较大、力量不足、宣传不够等问题;同时表示,洛宁县委、县政府将以市委巡察组巡察为契机,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把巡察组对我县规划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城乡建设规划发展的动力,努力提高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在规划编制中将明确定位、科学规划,努力实现县乡规划与省市区域规划深度融合,无缝对接。

张谷江强调,这次开展规划系统“机动式”巡察,是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规划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的重要决定。做好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洛宁县委的共同责任,希望洛宁县委积极主动配合,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此次巡察顺利开展。

巡察组领导还针对汇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深入交流。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东柯主持,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吴劲松、联络员石卫峰、成员姚泊、马天照、韩亚涛、王毅、张申龙,县领导刘克见、赵红艺、张清涛、王晓辉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办、县规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本次全市规划领域“机动式”巡察,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方式,对各县(市、区)委和市规委会相关有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中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洛宁县。

本轮巡察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对规划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规划政策及决策部署不到位,违反规划法律法规,未批先建、违规审批、随意变更等规划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二是规委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违反规划程序流程,规划不科学、不协调、规划浪费问题;三是在规划审批、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等环节中,权力寻租、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四是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失职渎职,造成所辖地区违法建设、违章建筑滋生蔓延等问题;五是在规划职能行使中,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六是在规划工作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七是市委要求了解规划领域的其他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畅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值班电话:1771922120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可随时接收短信举报。邮政信箱:洛阳市委巡察组4号信箱。电子邮箱:swdsxcz004@126.com。在市委第四巡察组驻地宜阳县锦屏大酒店(宜阳县红旗东路与和兴路交叉口)设置信访举报窗口,接待群众来访,并在市委第四巡察组驻地、洛宁县委、政府办公楼,规划局门口设置举报箱。

(图/文:县委巡察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