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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三类语言文字城市验收

时间:2017-12-23 00:02 来源:县教育局

    12月20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高丽萍,市教育局副局长韩经权,市语委办主任王志奎,市语委办副主任刘冰等专业人员一行13人组成的评估验收组对洛宁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
    评估组一行分组抽查了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共15个单位,通过观看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和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全面评估了我县语言文字工作。












    在下午召开的评估工作反馈会上,市语委办主任王志奎代表评估组宣读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意见,洛宁县“国家三类语言文字城市”验收评估得分248分,评估结果为优秀。认为洛宁县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达标。
    近年来,我县按照“重在过程、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原则,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提升市民素质、增强城市魅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社会事业来抓,结合作风建设和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利用广播电视、专题板报、新闻网站、网络平台、简报、校讯通等渠道大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氛围。同时,洛宁县派出综合执法督查组,对城区的各主要街道、门面等商贸集聚区不规范社会用字,进行不定期集中清理整顿;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人员开展了普通话测试通识培训会,实现了“管理制度化、用语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目标。


    反馈会上,王志奎就洛宁县今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建议,希望洛宁县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力度,健全规范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社会用字的监督力度。

    县政府副县长韩丽莉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全县上下一定会以本次评估验收为契机,遵照评估组反馈意见,细化责任、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的管理力度,提高语言文字管理和应用水平,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文化软实力在县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洛宁县语言文字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副县长史展翔、韩丽莉,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小辉,县语委会主任、教育局局长任绍星、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受检单位负责人等参加汇报会或反馈会。

(洛宁县教育局  黄琪/文   孙利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