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基层农技推广站(河底镇杨坡街)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洛宁县审计局对洛宁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并报审的洛宁县基层农技推广站(河底镇杨坡街)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洛宁县基层农技推广站(河底镇杨坡街)工程,位于河底镇杨坡街。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下达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2]1575号)批复,总投资41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42.0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68.00万元。
该工程由洛宁县农业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委托洛宁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洛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招标控制价380,658.08元,由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事宜。
洛宁县农业局基层农技推广站一标(杨坡站、小界站),2013年5月21日在住建局一楼会议室投标失败。后经农业局报县采购办批准,2013年7月16日在住建局一楼会议室进行二次公开进行竞争性谈判,仍然没有成功。农业局特报请洛宁县政府采购办批准,经县财政局和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宁分公司同意,在造价不超招标控制价的原则下,由洛宁县农业局直接确定一家投标企业为中标单位。经农业局基层农技推广站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农业局和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愿以低于控制价761,316.16元0.46%的价格(757,800.00元)承建一标段(杨坡站、小界站)。此次审计的是杨坡站,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议标价377,450.00元。甲乙双方于2013年8月12日签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377,450.00元,施工日期2013年8月20日开工建设,竣工日期2013年11月20日。
甲方于2014年6月25日组织由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整体验收、验收质量合格,同意办理工程移交并交付使用手续。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金额386,310.00元,其中:合同内结算377,450.00元,变更签证8,860.00元。
二、审计结果
洛宁县基层农技推广站(河底镇杨坡街)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金额386,310.00元, 审计认定工程结算金额376,670.20元,审减工程结算金额9,639.8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洛宁县财政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认定数拨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