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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2013年及2014年扶贫示范村奖励 及定点帮扶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7-12-20 01:25 来源:县审计局


2017年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洛宁县审计局对洛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洛宁县2013年及2014年扶贫示范奖励及定点帮扶项目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洛宁县2013年及2014年扶贫示范奖励及定点帮扶项目工程涉及洛宁县西山底乡孙洞村、长水乡西长水村、上戈镇里峪村、故县镇寻峪村、西山底乡南洞村、河底镇元村村。由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13〕747号文)、《关于下达2014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14〕618号文)、《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新增扶贫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14〕781号文)批复,该项目总投资 422.9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0万元,市级资金220万元,县级资金152.90万元。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广场、浆砌石渠等项目。

工程由洛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甲方),河南清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


司负责招投标事宜。该工程共分设七个施工标段,依次由濮阳市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地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宏业光大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泉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锦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总价3,968,915.04元,2015年5月甲方分别与七个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3,968,915.04元,建设单位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组织由财政局、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整体验收、验收质量合格。上述七个标段报审工程结算总金额4,175,583.04元,其中合同金额3,968,915.04元,签证项目结算金额206,668.00元。

二、审计结果

洛宁县2013年及2014年扶贫示范奖励及定点帮扶项目工程报审结算总金额4,175,583.04元,审计认定工程结算金额为4,049,565.60元,审减工程结算金额为126,017.4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洛宁县财政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认定数拨付工程款。